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最高可申領3萬元。
符合什么條件的對象 可以享受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包括兩大類
1.洛江區個體工商戶
2.初創三年內小微企業
說明
工商注冊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應在三年內、小微企業根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
界定帶動就業
與員工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或有6個月以上工資發放銀行記錄,且申請補貼時該員工仍在申請企業就業的,可按該企業招用人數(法定代表人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注意
相同登記注冊地址的不同初創企業、帶動相同人員就業的,只能有一家企業申請一次補貼。勞務派遣企業、人事代理企業除本企業自用員工外,勞務派遣、人事代理人員等不列入該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人數。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標準
按照帶動就業的人數
每帶動1人給予補貼1000元,
每家企業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
申領補貼
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1.《洛江區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
2.《洛江區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員工身份證和勞動合同復印件;
5.若員工無參保繳費提供近6個月工資發放銀行記錄(對公賬戶銀行回單)。
(注:以上相關表格和復印件需蓋企業公章)
經辦機構:
洛江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洛江區人社局二樓
聯系人:
小莊:2263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