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3109-0101-2023-00004
- 備注/文號:泉洛環委辦〔2023〕32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洛江區環委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8
泉洛環委辦〔2023〕32號
泉州市洛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洛江生態環境局:
城市揚塵污染整治已列入2023年度省、市、區“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的項目之一,為加強我區城市揚塵污染整治,切實解決群眾身邊“愁、難、急、盼”問題,特制定《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方案》,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泉州市洛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整治我區城市揚塵污染問題,切實有效控制揚塵污染,改善我區環境空氣質量,提升群眾環境滿意度,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攻堅,進一步扭轉我區揚塵污染形勢,顆粒物濃度顯著下降,力爭2023年底能達到年度黨政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考核要求,即pm10年平均值低于35微克/立方米,pm2.5年平均值低于21微克/立方米。
二、整治步驟
(一)整治時間
2023年7月至12月,共6個月。
(二)整治范圍
萬安街道和雙陽街道范圍內的建筑施工、道路、房屋拆遷、工業企業堆場、水務水利、市政工程、山體開挖、裸露地塊等各類揚塵污染源。
(三)實施階段
1.調查摸底階段(2023年7月1日—15日)。各責任單位結合工作職責,圍繞整治重點開展揚塵污染源調查,建立城市揚塵污染源清單,并于7月15日前報送區環委辦備案,集中整治階段中新增的污染源應及時通報區環委辦。
2.集中整治階段(2023年7月15日至11月底)。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整治方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集中整治,建立問題臺賬,對存在揚塵污染防治不到位的要明確整治目標、時限、措施,實行銷案制管理,并依法對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3.提升總結階段(2023年12月)。區環委辦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整治成效督導檢查,對問題整改情況逐一進行驗收,通過驗收銷案的要堅持常態化管理,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整治成效。
三、整治重點
(一)施工揚塵
全面加強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揚塵整治,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施工作業按照規范實施灑水(噴霧)抑塵作業。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局。
(二)道路揚塵
所有渣土車必須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并密閉運輸,堅決杜絕超載引起的滴灑漏,同時,安裝衛星定位系統,確保車輛按照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杜絕違規運輸、違法傾倒行為;全面強化主次干道清洗作業,加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人行道的沖洗保潔力度和頻次,重點做好路沿積塵清理,確保道路無塵、起風不揚塵。
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三)土地平整揚塵
強化土地平整揚塵污染防治監管,所有辦理施工許可證之前的土地平整開挖要嚴格落實揚塵治理措施,堅持開發與治理同步進行、同步推進。
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四)儲備用地揚塵
對政府收儲的暫時未開工的建設用地、閑置土地、出租土地裸露地塊應當進行覆蓋,閑置超過3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儲備土地或社區未利用地臨時用于停車場等其他用途的,必須硬化或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措施不全或執行不到位的應停止使用。
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局,萬安街道辦事處、雙陽街道辦事處。
(五)房屋拆遷揚塵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當檢查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和設備設施配備情況。施工區域應當設置醒目警示標志,臨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區的一側應當加厚密目防塵網(布),拆除施工中應當采取持續加壓噴淋等措施;未完全拆除的建筑物或者停工期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應當使用防塵網(布)圍擋建筑物。城管部門負責拆違工程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城管局。
(六)工業堆場揚塵
嚴格落實工業企業物料運輸、裝卸、儲存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管控要求。對煤炭、水泥、石灰、陶土、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輸送方式;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墻)等方式進行存儲,并設有灑水、噴淋、遮蓋等綜合措施進行抑塵。
責任單位:洛江生態環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監管職責。各有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落實《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建筑施工領域大氣污染防治職責分工的通知》(泉辦明傳〔2018〕104號)要求,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職責,指定專人具體落實,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二)加強執法監管。各有關單位要組織開展各自領域的揚塵污染整治執法工作,必要時開展聯合執法,重點加強對施工進度處于基礎階段和土方開挖平整階段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按規定落實治理措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等違法行為,形成“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違法嚴懲”的揚塵污染防治執法監管體系。
(三)加大宣傳力度。專項整治期間,各有關單位要印制宣傳單、宣傳冊等宣傳材料,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分發給施工單位及相關從業人員,切實增強文明施工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方式廣泛宣傳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形成強大的輿論聲勢。
(四)強化考核調度。城市揚塵污染信訪投訴是每年環保信訪投訴的熱點之一,今年被列入省紀委監委公布的“點題整治”項目,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工作調度和經驗總結,專項整治期間每月25日向區環委辦報送整治開展情況調度表和問題整改進度表(詳見附表1、2),12月20日前形成工作總結。要加強檔案材料收集歸檔,專項整治結束后報區環委辦存檔。
聯系人:張美玲,電話:22636370,
附表1
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開展情況調度表
填報單位: 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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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日期 |
污染源類型 |
檢查數量(個) |
存在問題(個) |
查處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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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污染源類型包括: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土地平整(辦理施工許可前)、裸露地塊、拆遷(違)揚塵、工業堆場揚塵。
附表2
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問題整改進度表
填報單位: 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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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工程(項目)名稱 |
發現日期 |
問題描述 |
是否處罰 |
處罰金額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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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有限,一個工程(項目)存在問題可在分列多行;2.為便于統計,問題動態更新,已完成整改問題不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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