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3109-0101-2023-00011
- 備注/文號:泉洛環委辦〔2023〕86號
- 發布機構:洛江區環委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9
泉洛環委辦〔2023〕86號
泉州市洛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
建立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治理
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
萬安、雙陽街道辦事處,河市鎮政府,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農水局、洛江生態環境局:
現將《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治理長效工作機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泉州市洛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治理長效工作機制
為進一步鞏固我區“點題整治”城市揚塵污染工作成效,根據《關于建立泉州市城市揚塵污染治理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和區領導批示要求,為加強工地揚塵、道路揚塵、城市裸土、堆場揚塵等污染精細化、常態化管控,提升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水平,大幅度減少顆粒物污染,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現就做好我區城市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建立以下5項長效工作機制,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揚塵污染治理長效機制。嚴格落實施工現場百分百圍擋、砂土物料百分百覆蓋、出入車輛百分百清洗、工地路面百分百硬化、長期裸土百分百綠化或覆蓋、施工作業百分百灑水等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六個百分百”要求;對暫時不能開工建設的建設用地或社區未利用地,應采取臨時綠化、透水鋪裝或者遮蓋等措施;加強道路及建筑工地周邊巡查,嚴格落實出入砂石場、建筑工地的渣土車、建材運輸車輛防塵措施,重點查處“滴、灑、漏”的行為;工業企業的所有散狀物料堆場應全部密閉,同時采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農水局、洛江生態環境局,萬安、雙陽街道辦事處,河市鎮政府
二、執法監管提升機制。各單位要按照《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方案》的工作分工,組織開展主管領域的揚塵污染整治執法工作,及時處理發現問題,糾正各類揚塵污染行為,形成“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違法嚴懲”的揚塵污染防治執法監管體系。對現場管理差、未按規定落實治理措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并視情況責令其停工整改。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局、農水局、洛江生態環境局
三、加強預警預報。建立健全空氣質量預警發布制度,結合省市空氣預警信息,每天下午18點前精準發布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提前部署防范措施。
責任單位:洛江生態環境局
四、揚塵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成立洛江區城市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專班,由區環委辦主任擔任專班組長,負責全區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統一指揮部署。專班成員單位包括洛江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農水局、城管局,萬安、雙陽街道辦事處,河市鎮政府,專班辦公室設在洛江生態環境局。
以萬安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為圓心,半徑500米內的區域為核心區,半徑1000米內的區域為重點管控區。當萬安監測點位可吸入顆粒物連續2小時濃度高于50微克/立方米或市環委辦發出預警時:工作專班適時啟動應急管控措施,在“洛江區守護藍天工作群”發布管控指令,統一調度全區顆粒物污染管控工作;除應急搶險、重大民生工程等特殊要求外,經研判必要時停止核心區內建筑施工、土石方運輸和建筑拆除作業以及重點管控區土方開挖作業。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空氣自動站點位周邊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源的拉網排查,重點抽查工業堆場揚塵防治情況;城管部門加強對重點區域露天焚燒垃圾(秸稈等)、流動露天燒烤、渣土車滴撒漏情況的執法巡查;住建部門加強對建筑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執法檢查;區環委辦適時組織住建、自然資源、城管等區直部門及涉及鄉鎮(街道)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南山小學空氣自動監測站參照執行。
責任單位:洛江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農水局、城管局,萬安、雙陽街道辦事處,河市鎮政府
五、督查考核通報機制。工作專班辦公室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揚塵污染治理工作進行督查,發現問題予以通報。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應于每月25日前向工作專班辦公室(聯系人:小張,聯系電話:22636370,郵箱:[email protected])上報典型案例、整治進展和經驗做法等工作信息。
責任單位:洛江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農水局、城管局,萬安、雙陽街道辦事處,河市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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